日前,临淄区政府官网发布2019年4-5月份临淄区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1家单位被通报罚款,共罚256.33万。 近日,临淄区政府官网发布2019年4-5月份临淄区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1家单位被通报罚款,其中,淄博中环清洗有限公司因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均值超标1.225倍被罚款60万元。 公示中显示,淄博富瑞达化工有限公司石灰窑排气筒颗粒物浓度大于50mg/m,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大于1.5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被罚款40万元。淄博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建成三套破碎机并已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被罚款24.5万元。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因加制氢车间排气筒氮氧化物超标并经现场取样检测2018年11月9日氮氧化 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62㎎/m,超过标准值0.62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被罚款 20万元。 (转自VOCs前沿公众号) |